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(FERPA)

查阅学生档案

1974年《网赌app》(PL93-380), 通常称为FERPA, 规定由学院保存的与学生有关的所有记录必须公开供学生查阅,未经学生书面授权,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提供. 

目录信息

未经学生同意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将仅限于指定的目录信息. 行政协调会指定以下信息为目录信息:

  • 姓名,地址,电话号码
  • 出生日期和地点
  • 主修领域
  • ACC邮件地址
  • 参与活动
  • 出席日期
  • 学位、证书和奖励
  • 以前就读的教育机构名称
  • 学生分类及入学情况

访问目录信息

根据德克萨斯公共信息法,目录信息被视为公共记录,必须向请求者发布,除非您向招生和招生办公室提交了书面请求,以使您的目录信息保密.

要保留您的信息,请提交 申请保留目录信息表格 在开学前12天内向招生办公室提交. 公众提出的公开记录请求可以在第12天后开始填写.  接收到的对目录信息的任何请求 ACC已收到并处理了您的申请 请求保留目录信息 表格不会包括你的资料.  在您以书面撤销之前,您的请求一直有效.

您在FERPA下的权利

你有权查阅学院保存的学生档案. 学院不需要提供记录的副本,除非, 因为距离太远等原因, 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可能查看记录. 复印可能要向你收费.

你有权要求学校更正你认为不准确或误导的记录. 如果行政协调会决定不修改记录,你有权举行正式听证会. 听证会结束后, 如果学校还是决定不修改记录, 您有权在记录中陈述您对争议信息的看法.

一般, 学院必须得到你的书面许可才能公布你学生记录中的任何信息. 然而, FERPA允许大学公开这些记录, 不同意, 向下列各方或在下列条件下:

  • 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学校官员
  • 学生转学的其他学校
  • 为审计或评估目的而指定的官员
  • 与学生经济援助有关的适当各方
  • 为学校或代表学校进行某些研究的组织
  • 认证机构
  • 遵从司法命令或合法发出的传票
  • 在健康和安全紧急情况下适当的官员
  • 州和地方当局,在少年司法系统内,根据具体的州法律

FERPA规定的父母权利

FERPA赋予父母关于子女学生记录的某些权利. 当学生年满18岁或就读高中以上的学校时,这些权利转移给学生.